关于分校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第十三届委员聘任决定的公示

2024年10月09日 13:06:07 来源: 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作者: 刘蓉杰    编辑: 陈回归    审核: 章丰慧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干部管理规定》(桂理工团[2022]3号)、《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人事管理与考核制度》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公开竞聘,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聘任刘蓉杰等13名同学担任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第十三届委员。现将新一届委员拟定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2024年10月9日-11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0月11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学工部209黄东明同学处。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委员聘任的决定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工作办公室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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