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校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第十二届委员聘任决定的公示

2023年10月19日 11:04:12 来源: 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作者: 涂宇川    编辑: 蒋松冬    审核: 章丰慧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人事管理与考核制度》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经个人申请、公开竞聘,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聘任黄东明等22名同学担任第十二届委员。现将新一届委员拟定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3天(2023年10月19日-21日),广大师生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1日下午4点前以书面形式向第十一届主席团反馈。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委员聘任的决定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打印  |  收藏  |  阅读: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