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 17:57:24 来源: 学生工作部 作者: 陈玉 编辑: 陈玉 审核: 章丰慧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0号)要求,分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17、18、19、20级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经个人申请、各系初审、分校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审核,现将2021-2022学年17、18、19、20级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9日,共3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19日下午4:00前以书面形式并署个人真实情况(含姓名、学号、专业班级),向学生工作部反映。
联系人:邹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771-5075678
附件:2021-2022学年17、18、19、20级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公示)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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