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者须知

2014年03月14日 11:05:33 来源: 转载    作者: 何东乐(转载)    编辑: 何东乐    审核: 何东乐

      一 来访者应该做到的或可以做的
      (1) 坦诚地向咨询老师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本校的来访学生在接受咨询之前请向中心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另外,为了方便后续的跟踪咨询服务,需要把来访者的真实姓名、所在院系专业、联系方式、一定的家庭和求学背景登记在案,这些个人资料只用于心理咨询中心的管理,不会透漏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来访者应把自己个人的限制、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咨询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2) 自愿自由。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咨询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担。另外,来访者可以自由选择咨询老师,以使个人问题得到更有效的帮助。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咨询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3) 尊重咨询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认真配合咨询老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馈给咨询老师。
      (4) 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咨询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不要期待咨询老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办法、甚至做决定,即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也不要以为咨询总能一次性解决问题。事实上,心理咨询不是“一帖灵”,世上没有灵丹妙药,所以请记住,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

      二 咨询老师应该做到的或可以做的
      (1) 真诚。不论来访者有什么类型的问题,咨询老师都会积极关注,无条件接纳他们的情绪感受。在咨询老师的概念里,不会出现“来访者的问题不成问题或不被接受”之类的想法,他们会营造温暖的咨询氛围,真诚地向来访者表露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和感受,和来访者一起面对问题、讨论问题、进而解决问题,当咨询员个人有限制时,坦诚地告诉来访者并及时转给有关部门。
      (2) 耐心。来访者的问题有些可能只需一次面谈,有些则需多次;有些可能比较具体明确,有些甚至来访者自己都不清楚,还有些可能说起来比较琐碎混乱……不管来访者的问题是什么性质,咨询老师都会耐心地倾听。来访者不必太在意自己的言语组织和逻辑表达,只需真诚地表述。
       (3) 平等。咨询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是应该相互尊重的,咨询老师会像朋友一样耐心倾听来访者的心声,尽力了解并理解来访者的思想,站在来访者的立场上去感受其内心世界。咨询老师不会以训导者的身份自居,不会对来访者的问题进行不适当的道德谴责或情感批判。
      (4) 保密。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及咨询的相关问题不会被随意谈论,来访者的信息登记表不会被带出咨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一般地,来访者是否接受过咨询以及咨询的内容都不会被透漏给心理咨询中心以外的非专业人员。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a)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有必要通知来访者所在的院系老师、父母以及相关人员,以采取必要的措施。(b)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
      (5) 避免双重关系。咨询老师不得接受学生的礼物,且不在咨询之外与学生进行咨询性质的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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