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06日 11:54:10 来源: 学生工作部 作者: 梁宇 编辑: 梁宇 审核: 王文武 |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21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发挥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激励示范作用,经个人申请,系部推荐,分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共评出区级优秀毕业生42人(本科11人,专科31人)。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4月6日-4月11日。
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1年4月11日下午16:00前向学生工作部梁老师处反馈。电话:0771-5075678。
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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