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09日 08:32:42 来源: 学生工作部 作者: 梁宇 编辑: 梁宇 审核: 王文武 |
各系:
2019-2020学年度,分校辅导员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培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帮助学生排忧解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分校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开展2019-2020学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由学生工作部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开展。
二、评选范围
1、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担任分校专职学生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2、热爱辅导员工作,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学生,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能够努力拓展多种教育形式,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3、扎实推进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所负责学生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所负责学生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4、注重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探索新时期大学生特点和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有总结、有研究、有创新,2019-2020学年度内有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主持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课题(延期结题的课题不列入该范围);
5、所带班级在评选年度内获得校级以上先进集体奖项;
6、学生评议要到达88-100分满意为准;
7、校级优秀辅导员在分校级基础上评选。
四、评选名额
1、“优秀辅导员”评选10名。
五、评选步骤
1、“优秀辅导员”由个人自荐,系部推荐,学生工作部、团委审核确定。
2、对以上名单在分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六、评选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2、各系要及时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认真填报评选推荐表(纸质版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详实,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字数约800字左右),另准备个人生活照一张(先进事迹材料及个人生活照只用上交电子版,不用交纸质版),于2021年1月9日中午12点前报送学生工作部梁宇处(以系为单位上报,电子版发送至:xgb5075678@163.com,纸质档交到学生工作部2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校级:
分校级: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月9日
几点说明:
1. “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中“2019-2020学年度内有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是第一作者。
2.“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中“主持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课题”可以是2019-2020年度获得的课题立项(学校2020年辅导员专项课题超出了2019-2020年度的时间范围,但作为2019-2020度的参评条件),也可以是2019年获得的还在研(课题研究周期两年)的项目。但延期未结题的课题不予考虑。
3.有不明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梁宇同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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