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3年09月01日 13:33:02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 学生工作部    编辑: wdx    审核: 章丰慧

系部、各班级:

 为了认真做好2013-2014学年分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认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就做好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分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的真实准确,凡需要申请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校学生必须利用假期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分校系部各留存一份),此调查表可在学工主页上下载,表上需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

 上一学年度已被所在系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学年再次申请认定,必须登录学校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相关信息,并且重新提交《桂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各系部须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办法》(桂理工学[2011]58号)文件精神,完成本2011级至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同时以为单位上交附1、2、3、4纸质材料各一份,由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送至空港校区学生工作部办公室;附3、4电子文档发至邮箱jxm@gliten.cn

三、具体认定工作进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31-9月17日)

1、2011级至2012级宣传动员时间(8月31-9月6日)

2、2013级新生宣传动员时间(9月14-9月17日)

 各班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召开专题班会进行动员,向学生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情况,务必将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阶段(9月2-20日)

1、2011级至2012级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9月2-10日)

2、2013级新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9月16-20日)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开展民主评议,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三)学院审核、公示阶段(9月11-24日)

1、2011级至2012级学院审核、公示(9月11-20日)

2、2013级新生南宁分校审核、公示(9月20-25日)

 学院认定工作组在充分征求各评议小组组长意见的基础上,对各班级上报的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推荐名单,以适当方式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学生个人隐私。

(四)学校审核、公示阶段(9月22-30日)

1、2010级至2012级学校审核、公示(9月22-28日)

2、2013级新生学院审核、公示(9月26-30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审核各学院困难学生认定推荐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工作日。

(五)登录《广西高校贫困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上交申请表(9月16-28日)

1、2011级至2012级登录《广西高校贫困生管理信息系统》(9月16-28日)

2、2013级新生登录《广西高校贫困生管理信息系统》(9月21-28日)

按照教育厅的文件要求,被评为我校2013-201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登录《广西高校贫困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广西高校贫困生管理信息系统里的学生个人信息是本年度评选国家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望各系部老师按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学生填写,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学生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并确认打印个人申请表(一式份)交至各系部或班主任进行初审,再由系部统一送交分校学工部。

 

                                       学生工作部

                                       201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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