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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7日 00:00:00 来源:官网 作者:邹志友 编辑:邹志友 |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课程体系标准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课程内容 |
课程 性质 |
参考 学分/次 |
开课 单位 |
获得学分方式 |
|||
思想成长 (必修类课程,本科最低修满1学分,专科最低修满1学分) |
《校史校情教育》 |
完成相应培训课时 |
必修课 |
0.2 |
分校团委、各部门、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 与活动获学分,或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新生启航教育》 |
完成相应培训课时 |
必修课 |
0.5 |
分校团委、各部门、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 与活动获学分 |
||||
《校园公益劳动》 |
|
必修课 |
0.1 |
分校团委、各部门、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 与活动获学分 |
||||
《党校培训》 |
完成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预备党员培训班、正式党员培训班、毕业生党员培训班等)课时并结业 |
必修课 |
0.5 |
分校团委、组织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或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团校培训》 |
完成分校级团校培训学时并结业 |
必修课 |
0.5 |
分校团委、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或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 行补录发放学分 |
||||
完成系部团校培训学时并结业 |
必修课 |
0.3 |
|
||||||
《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
完成全区/分校青马工程培训班学时并结业 |
选修课 |
1 |
分校团委、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或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主题党、团日活动》 |
分校级党日活动/示范性团日活动展示者 |
实践 活动 |
0.25 |
分校团委、 组织部、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 |
||||
系部示范团日活动展示者 |
0.2 |
||||||||
党日活动、示范团日活动参与者(观众) |
0.1 |
||||||||
专题团日活动 |
0.1 |
||||||||
常规团日活动 |
记录不 赋分 |
____ |
|||||||
《意识形态教育活动》 |
参与相应活动(讲座、主题教育活动等 |
实践 活动 |
0.25 |
分校团委、各部门、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 |
||||
党性教育 |
发展成为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 |
|
记录不赋分 |
分校团委、组织部 |
相关部门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助人为乐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
助人为乐先进事迹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
选修课 |
0.3-1 |
分校团委、各系部 |
相关部门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创新创业 (必修类课程,本科最低修满2学分,专科最低修满1.5学分) |
《创新创业教育》 |
参与训练营、培训班活动并结业 |
必修课 |
0.25 |
分校团委、各部门、 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 |
|||
《科创沙龙、工作坊》 |
参与相应活动 |
必修课 |
0.25 |
分校团委、各部门、 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 |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参与并结题,按级别负责人授予学分:国家级1分,区级0.8分,校级0.6分,分校0.4分。 |
实践 活动 |
1
|
分校团委、 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或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参与并获奖,按级别负责人授予学分:国家级1分,区级0.8分,校级0.6分,分校0.4分,按级别课题成员授予学生:国家级0.8,区级0.6分,校级0.4分,分校0.2分参与各级大创项目并顺利结题 |
实践 活动 |
1 |
分校团委、 各系部 |
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 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获国家级项目立项并结题 |
实践 活动 |
1,0.8(组长,成员) |
分校团委、 各系部 |
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 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获区级项目立项并结题 |
0.8,0.6(组长,成员) |
||||||||
获校级项目立项并结题 |
0.6,0.4(组长,成员) |
||||||||
积极参与校大创项目立项并提交作品 |
0.3,0.2(组长,成员) |
||||||||
校级优秀成果奖 |
0.2-0.5(组长,成员) |
||||||||
《“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赛事》 |
获国家级奖项 |
一、二、三等奖 |
实践 活动 |
1,0.9,0.8 |
分校团委、各系部 |
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 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获区级奖项 |
一、二、三等奖 |
0.7,0.6,0.5 |
|||||||
|
获校级奖项 |
一、二、三等奖 |
0.4、0.3、0.2 |
||||||
获分校级奖项 |
优胜奖 |
0.1 |
|||||||
|
《学科专业竞赛》 |
获国家级奖项 |
一、二、三等奖 |
实践 活动 |
1.5,1,0.8 |
分校团委、各系部 |
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获区级奖项 |
一、二、三等奖 |
0.5,0.4,0.3 |
|||||||
获校级奖项 |
一、二、三等奖 |
0.2,0.15,0.1 |
|||||||
获分校级奖项 |
一、二、三等奖 |
0.15,0.1,0.08 |
|||||||
《创业实践》 |
进行创业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果(如:创业实体入驻校创新创业基地或孵化中心)按级别授予学分:入驻孵化园0.5分,注册企业1分 |
实践 活动 |
1 |
分校团委、各系部 |
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0.5 |
|||||||||
《专利发明》 |
创造发明 |
实践 活动 |
1,0.8 |
分校团委、各系部 |
学生个人主动申报,每学年一次集中认定,第一发明人授予学分1分,其余发明人员授予学分0.8分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软件著作 |
1,0.8 |
||||||||
实用新型 |
1,0.8 |
||||||||
外观设计 |
1,0.8 |
||||||||
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桂林理工大学) |
主编或参编 |
1,0.8 |
|||||||
被 SCI、SSCI、CI、 ISTP 收录 的论文 |
1,0.8 |
||||||||
国内核心刊物 |
1,0.8 |
||||||||
国外学术刊物或国际性学术会议 |
实践 活动 |
1,0.8 |
|||||||
一般正式合法刊物 |
1,0.8 |
||||||||
省级刊物发表美术或设计作品 |
1,0.8 |
||||||||
实践实习 (必修类课程,本科最低修满1.5学分,专科最低修满1学分) |
《实践育人培训》 |
完成分校、系团支部统一安排的校园清扫、绿地养护、植树等校内、校外劳动 |
必修课 |
0.25 |
分校团委、各系部 |
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社会实践成果汇报》 |
参加实践教育相关讲座和报告等并提交实践成果 |
必修课 |
0.5 |
分校团委、 各系部 |
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就业实习》 |
特指教学之外的,完成就业见习学时要求并有实践成果 参加企业参观、岗位见习等就业实习实践活动 |
实践 活动 |
0.5 |
分校团委、 各系部 |
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学生个人主动申报,每学年一次集中认定 |
||||
《社会实践》 |
参加分校、院系组织的集中寒、暑期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境外学习交流 |
实践 活动 |
0.5 |
分校团委、教务处、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或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完成社会实践学时要求并有实践成果 |
0.5 |
分校团委、各部门、各系部 |
|||||||
参加其他分散社会实践 |
0.5 |
||||||||
《企事业单位实习》 |
|
实践 活动 |
0.5 |
分校团委、各部门、各系部 |
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境外学习交流》 |
完成境外学习学时要求并有实践成果 |
实践 活动 |
0.5 |
分校团委、教务处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 |
||||
《志愿服务培训》 |
参加志愿服务相关讲座和报告等 |
选修课 |
0.25
|
分校团委、各部门、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或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志愿公益 |
《志愿服务成果汇报》 |
参加志愿服务相关讲座和报告等并提交实践成果 |
选修课 |
按实际服务时长登记服务时数(半天=4h,1 天=8h,不足半天的按实际时长 计,40h 志愿公益时长 |
分校团委、各部门、各系部 |
学生个人主动申报,每学年一次集中认定或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基层志愿服务》 |
参加大学生西部计划
|
实践活动 |
|||||||
《助残支教》 |
参与支教、走访慰问敬老院、福利院等志愿服务活动 |
实践 活动 |
|||||||
《扶智支教》 |
参加并取得证书 |
实践活动 |
|||||||
《迎新志愿者服务》 |
参与校内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的义务用工活动 |
实践活动 |
|||||||
《社区服务》 |
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
实践 活动 |
|||||||
《赛会服务》 |
参与分校承办或组织的比赛、演出、双选会等各类活动的义务服务工作 |
实践 活动 |
|||||||
《海外服务》 |
参与海外志愿服务活动 |
实践 活动 |
|||||||
无偿献血 |
参与无偿献血 |
实践 活动 |
|||||||
文艺体育 |
《空港大讲坛》 |
完成学习学时要求 |
选修课 |
0.25 |
分校团委、各部门、 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或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中华传统文化》 |
完成学习学时要求 |
选修课 |
0.25 |
分校团委、各部门、 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或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文艺演出 |
分校级大型活动表演者 |
|
0.25 |
|
|||||
分校级大型活动竞赛啦啦队、观众 |
|
0.25,0.1 |
|||||||
文体竞赛 |
分校、系部大型活动表演者 |
|
0.25,0.15 |
分校团委、各部门、 各系部 |
|||||
校外文艺演出表演者 |
|
0.25 |
|||||||
分校、院系两级文艺演出观众 |
|
0.1 |
|||||||
分校级以上奖项一、二、三等奖 |
|
0.25,0.2,0.18 |
|||||||
《大学生艺术团集训》 |
分校级以上优胜奖 |
选修课 |
0.25 |
||||||
分校级一等奖 |
0.2 |
||||||||
分校级二等奖 |
0.15 |
||||||||
分校级三等奖 |
0.1 |
||||||||
《文艺体育活动》 |
参与分校团委、各部门、系部、学生组织、社团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 |
实践 活动
|
0.25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或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人文素养实践》 |
|
各分校团体学生组织负责人 |
0.25 |
分校团委、各部门、 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或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 |
分校、院系两级文体竞赛啦啦队、观众 |
0.25,0.1 |
分校团委、各部门、 各系部 |
||||||
《“一系一品、一系一特”工程活动》 |
|
0,25 |
分校团委、各部门、 各系部 |
||||||
《晨跑》 |
完成每学年的晨跑公里数要求 |
0.5 |
分校团委、各部门、各系部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或活动主办方按参与人员名单在“到梦空间”后台进行补录发放学分 |
|||||
《个人荣誉表彰》 |
分校级 |
各分校团体学生组织负责人 |
|
1/学年 |
|
通过“到梦空间”App 参与活动获得学分学生个人主动申报,每学年一次集中认定 |
|||
各分校团体学生组织副职 |
0.8/学年 |
||||||||
各部门负责人、各校级社团负责人 |
0.6/学年 |
||||||||
各部门副职,各校级社团副职 |
0.5/学年 |
||||||||
各分校级组织干事、各校级社团部门正副职 |
0.4/学年 |
||||||||
系级 |
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 |
|
0.8/学年 |
||||||
学生会副主席、学生党支部书记 |
0.6/学年 |
||||||||
学生会和团委部门负责人、学生党总支副书记、各院级社团负责人 |
0.5/学年 |
||||||||
学生会和团委部门副职、学生党支部委员、各院级社团副职 |
0.4/学年 |
||||||||
|
学生会、团委干事、各院级社团部门正副职 |
0.3/学年 |
|||||||
班级 |
团支部书记、班长 |
0.5/学年 |
|||||||
其他班委 |
0.3/学年 |
||||||||
个人荣誉表彰 |
国家级荣誉表彰 |
|
1/项 |
分校团委、各部门、 各系部 |
|||||
省级荣誉表彰 |
0.5/项 |
||||||||
市级荣誉表彰 |
0.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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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校级荣誉表彰 |
记录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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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市、校级各类奖学金 |
记录不赋分 |
||||||||
语言类证书 |
大学英语及专业英语水平测试 |
大学英语B级 |
0.2/项 |
||||||
技能特长 |
计算机等级证书 |
大学英语四级 |
0.3/项 |
分校团委、各部门、 各系部 |
|||||
大学英语六级 |
0.5/项 |
||||||||
GRE考试1300分以上,TOEFL90分以上 |
0.7/项 |
||||||||
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
|
0.2/项 |
|||||||
其他语言证书 |
|||||||||
计算机等级证书 |
通过各级计算机等级考试并获得证书 |
|
0.3/项 |
分校团委、各部门、 各系部 |
|||||
职业资格证书 |
通过各类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或国家专业水平考试证书 |
|
0.5/项 |
分校团委、各部门、各系部 |
|||||
技能特长类培训 |
参与考研培训、英语考级考试、求职技巧、干部培训等培训 |
|
0.15/次 |
|
|||||
专场就业招聘会 |
参加专场就业招聘会、招聘宣讲会 |
|
0.15/次 |
分校团委招就处、各系部 |
|||||
老兵团活动 |
获奖证书 | 民兵整租、军事训练、抗疫、安全稳定、公益活动等 | 具体由保卫工作部组织实施,给予认定 |
备注:
1、各级各类课程学分和实践活动学分可根据活动级别、参与情况、获奖情况、任职情况等酌情授予学分,但最多不得超过参考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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